現(xiàn)階段,在日本、美國等比較發(fā)達國家已限定或嚴禁應用對身體危害的人造抗氧化劑。在日本TBHQ沒有被納入到食品添加劑中,歐洲地區(qū)和美國對BHA、BHT和TBHQ的限定應用愈來愈嚴苛,特別是在在嬰兒和寶寶食品中明,確標識嚴禁應用。
美國、日本和歐洲地區(qū)一些國家是科學研究迷迭香抗氧化劑最開始的國家,已依次研發(fā)出迷迭香抗氧化劑產品系列,經毒理實驗證實具備安全系數(shù),普遍用,于植物油脂、富油食品類和肉類食品產品冷藏。
歐洲委員會、澳洲和新加坡食品類,標準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美國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處等都可以其做為抗氧化劑或食品類用香辛料用以食品類。
歐洲地區(qū)2008年準許迷迭香提取物做為抗氧化劑運用在有機產品中,但條件是:務必是有機種植的迷迭香,必須選用乙酸乙酯獲取。而在2010年,歐洲地區(qū)進一步準許迷迭香提取物可做為抗氧化劑用以食品防腐。2012年12月歐盟國家委再度公布準許迷迭香提取物用以西班牙干面食包餡的要求,較大應用限定為250mg/kg,適用全部歐盟國家。
在我國政策法規(guī)
迷迭香提取物做為食品添加劑,已納入《食品衛(wèi)生安全國家規(guī)范食品添加劑應用規(guī)范》(GB 2760-2014) ;2016年8月31日公布《食品添加劑迷迭香提取物》(GB 1886.172-2016),并于2017年1月1日宣布實施。該規(guī)范適用以迷迭香(RosmarinusofficinalisL.)的莖、葉為原材料,經有機溶劑獲取或超臨界萃取二氧化碳提純、特制等加工工藝制造的食品添加劑迷迭香提取物。獲取有機溶劑為水、工業(yè)甲醇、乙酸乙酯、甲苯和(或)正已烷。
在我國已納入GB2760的抗氧化劑有20多種,關鍵種類大體分成三類:人工合成的酚類: BHT、 BHA、TBHQ等維他命類維生素C、異VC鈉、異VC酸、維生素E、β-胡羅卜素等;純天然提取物:茶氨酸,迷迭香提取物、夏枯草抗氧化劑、竹子葉抗氧化劑等。
迷迭香提取物做為食品添加劑容許用以植物油脂、植物油脂、熟制干果與籽類、油炸面產品等食品類類型,2015年和2017年迷迭香提取物依次2次擴張應用范疇。
此外,迷迭香油也是中國容許應用的食用香料。